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联系人:周树波、卢丹丹,电话:3195010,政务邮箱:zjsczj_awb@zhanjiang.gov.cn。
附件:《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周树波、卢丹丹,电话:3195010,政务邮箱:zjsczj_awb@zhanjiang.gov.cn)
附件: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北“3·27”、浙江“4·17”、北京“4·18”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依照《广东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广东省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湛江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湛江市消防安全夜查工作制度(试行)》等细化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及,并下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我局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行动,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局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确保局系统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高。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市政公共设施领域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各市政维护站要重点排查沥青堆放场、汽车汽柴油储存仓库等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临时建(构)筑物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执法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对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临时建筑物进行查处,对占道经营违法搭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灯箱、违规安装防盗网、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筑施工工地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各业务科室要对管辖工程项目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要检查施工安全用电,防止不规范用电引发火灾事故;二要检查防灭火设施是否齐全,要求施工单位配备足够的防灭火设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三要重点关注动火作业风险,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三个一律”;四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园林部门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园林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工作。由于公园林木多,人员密集,属于火灾易发区,更需慎之又慎。一要确保每日巡查,及时清理烟头、爆竹等易引发火灾隐患的火源;二要确保公园防灭火设施齐全;三要在公园设置防火灾警示牌,提高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火灾意识。
(五)城市照明系统消防隐患排查治理。照明中心要加强巡查,加强灯杆、电线、变压器、控制配电箱等供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杆断裂、电线漏电等安全事故发生。
(六)生活垃圾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垃圾场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针对垃圾填埋场、焚烧站的特殊性进行防火、防爆、防中毒的安全教育和宣传。
(七)“三合一”和“三小”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重点排查“三合一”和“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特别是公园游乐场、出租物业区等部位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泡沫塑料作为装修材料、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锁闭等问题。要加强电源和火源管理,确保疏散通道不被杂物占用,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保证有效使用。
(八)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对管辖范围的用电安全要仔细排查,重点检查办公场所配电箱、用电线路是否安全、用电器插座使用是否规范等。
(九)电动车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电动车火灾事故防范的重要性、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危害性和开展电动车火灾事故防范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强化电动车风险防控意识,集中管理电动车,规范电动车充电管理工作,确保电动车火灾事故零发生。
(十)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加强燃气使用宣传教育,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城区内各个瓶装气供气点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全力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
从2023年6月到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上旬前)。各科室、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全面做好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3年6月至10月)。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针对性治理工作,通过组织消防安全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对口局属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检查指导,对排查不仔细、整治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集中攻坚(2023年11月)。各科室、各单位要对照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并加强跟踪落实。
(四)总结验收(2023年12月)。各科室、各单位要成立验收小组,针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局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大检查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消防安全夜查。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夜查工作,主动谋划,周密组织,落实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带队参加夜查,局安委会将对各单位开展夜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作为年底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评自查自改”活动,全面优化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精准查找重大火灾隐患,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台账清单。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科室、各单位要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局安委办备案。行动期间,每月2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安委办,并分别于9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